氨气(NH3),无色有刺激性恶臭,来自人、动物排泄物和植物腐殖质;对皮肤、呼吸系统、消化系统、神经系统、肝肾功能均可造成损害,还可能降低身体免疫力,被吸入肺后通过肺泡进入血液,与血红蛋白结合,破坏运氧功能。
一氧化碳(CO),无色无味,来自汽车尾气、冶金与化工、含碳物质不完全燃烧产生。其中毒的症状包括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眩晕、乏力、心悸等,严重可致昏迷、抽搐、呼吸衰竭、死亡。我国规定空气中一氧化碳的安全卫生标准为30mg/m³。
二氧化硫(SO₂),无色有刺激性臭味,来源于工厂排放的废气,煤、柴油等含硫燃料的燃烧,以及金属冶炼、化工制酸等工业过程。可引起流泪、咽喉痛、咳嗽、喘息,导致支气管炎、肺水肿等;与空气中的其他污染物形成酸雾或酸雨,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损害。我国规定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安全卫生标准为15mg/m³。
硫化氢(H₂S),神经毒物,来源于有机物分解发酵,易存在于污水池管、炼油池、纸浆池、发酵池、酱腌菜池、化粪池等场所,石油开采、化工等也会产生。能造成细胞窒息,中毒的症状,严重会昏迷、抽搐、呼吸麻痹甚至死亡。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引起爆炸。我国规定空气中硫化氢的安全卫生标准为10mg/m³。
氯气(Cl₂),与水反应生成盐酸和次氯酸;来源于化工、造纸、纺织等工业使用氯气时泄漏,水处理过程中使用氯气进行消毒会少量逸出。能腐蚀眼睛和呼吸道粘膜,可引起流泪、咽喉痛、咳嗽、喘息等,可致支气管炎、肺水肿等。与空气中的其他污染物形成二恶英等。我国规定空气中氯气的安全卫生标准为1.5mg/m³。
二氧化氮(NO₂),有刺激性气味,来源于汽车尾气、工业废气排放、化石燃料的燃烧。能引起咳嗽、气喘、呼吸困难等。长期还可能导致肺部疾病,如慢性支气管炎、肺气肿等。也是形成酸雨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污染物之一。